工商总局:将对网店卖家身份进行全面普查

更新日期:2010-07-01人气: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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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网上开店正式开始进入“实名制”时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根据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在官方网站发布实施指导意见表示,网络交易的监管重点锁定网络交易平台,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核查网店真实身份。

重点交易平台实名认证卖家

工商总局在指导意见里指出,网络交易平台是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交易的场所和空间,“是第一责任人,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因此工商将重点锁定影响范围大、交易频率高的网络交易平台。

这些网络平台,必须对网店卖家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公示,建立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制度,同时对网上涉嫌侵权商品采取措施,不得纵容售假等。

另外,在网络交易新规正式实施后,工商将对网络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查清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的数量、规模等。做好立档建户和电子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建立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网络交易将全国联网监管

工商总局同时表示,由于网络交易行为无地域限制,过去以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为特征的监管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网络交易的要求,因此对网络交易监管必须实行全国联网一体化监管。目前,总局正在研究统一组织开发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一体、统分结合、功能齐全、上下联动的网络监管信息系统和平台,实现“以网管网”。

具备何种条件需办工商登记?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自然人,应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个人究竟是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需要办照?这个问题一直都未明朗。尤其是北京曾在2008年8月出台的电子商务监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取得营业执照,只有“个人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可不用登记注册。

对此,昨天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网络交易相关实施细则还未最后出台。而其他各省市也都还未对外发布指导细则。

消费者看不到公司卖家执照

按照国家《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从事网络交易的,应在其网站主页面或其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电子链接标志。

昨天,记者登录淘宝网、百度有啊等网站,点击一些网店卖家的信息,只能看到公司名称、所在城市、实名认证标志、以及信用、是否提交保证金等简要信息,但公司的营业执照信息并不显示,经营网页上醒目位置也没有找到公司卖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志。

淘宝网消费者热线人员称,淘宝里所有网店都实行实名认证审核,个人要提供身份证,而像淘宝商城里,都是公司形式的,必须给平台提供营业执照,否则就不能通过认证在淘宝开店。不过这些公司商家的营业执照信息,目前消费者确实无法看到,但都在网络平台掌握中。

百度有啊客户热线服务人员也表示,通过实名身份认证的网店,会在网上区分是个人还是商家,出于保护隐私,消费者看不到工商营业执照的资料,目前也并没有接到要求明示的通知。

网络服务提供商认为实名制是基础

电子商务软件及服务提供商ShopEx总裁李钟伟表示,不应该把个人网店实名理解为是一个新的更高的要求。对电子商务而言,实名应该是个最基本的需求,就跟诚信是商家的基本素质一样,现在提网店实名,主要是因为目前国内的商业环境还有待改善。

网络卖家认为实名制有利正当经营

关于网店实名制管理,卖家表示,此举能更加规范市场,防止欺诈发生,有利于市场大环境的改善,“对于我们这些正当经营的店主来说其实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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